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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学

专业代码:2322

学制:4

专业介绍

宗教学(英文 The Study of Religion),在中国学科体系内是哲学(Phil)的一个分支,但在欧美则是人类学和史学的衍生学科,并且已经独立成为一门学科。 以宗教和宗教发展史为研究对象的现代社会科学门类,中国大陆将之设为哲学的二级学科,这样分类的认识基础是宗教哲学化后以一切宗教为研究对象的学科。这个学科旨在通过对宗教现象、宗教起源、演化性质规律、作用的客观研究,揭示人类社会文化发展规律,宗教学在哲学分类下属人文学科范畴,但在欧美体系下则为社会科学范畴。

专业前景

根据对宗教学性质的理解,宗教学研究的对象应该有宗教的基本要素、宗教的基本关系、宗教和社会以及宗教与文化等几个大的方面,这样才能全面的对宗教作系统性的研究。宗教学的研究对象应该涵盖以下内容:

基本内容和基本构成要素

从宗教构成的基本要素出发,才能找到宗教之所以为宗教并与其它社会文化形式相区别的本质性规定。只有通过对各种宗教的观念、宗教的基本理论,宗教的仪轨与制度、宗教的心理结构、宗教信徒、宗教场所、宗教活动等全面的比较研究,透过宗教这些外在的现象,才有可能深入认识宗教的本质。

宗教的基本关系

宗教的基本关系包括:按照宗教信仰、历史进程、传播地域、社会功能等分类后的相互关系;按照宗教纵向划分的原始宗教、古代宗教、中古宗教、近现代宗教、当代宗教以及未来宗教之间各阶段的递进与相承关系;按照对社会影响分为主流宗教与非主流宗教之间的关系;按照具体地域先后关系分为传统宗教和后世外来宗教建的关系以及具体宗教内部诸派系间的关系。通过对宗教的纵向划分,通过对历史上出现的各种宗教形态之间的传承相继关系的研究,可以找出宗教产生的和发展的根源,以及发展的内在动力和规律,探求宗教演变的一般历史形态和内在的逻辑,预测宗教在未来的走向。这也是一般意义上的宗教史研究,就是把具体宗教放在世界历史的范畴内进行研究,寻求世界宗教宗的发展规律。在横向划分中,把宗教置入具体的历史阶段内,通过宗教间的观念冲突、宗教论战、宗教战争、宗教的互补与融合、宗教的对话等现象,可以把握宗教间关系的基本走向。其它宗教基本关系的研究,也有相应的历史意义,详见本书第三编内容。